山东峰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,坐落在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1118号董子文化街A区2号楼3层305号,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,法人代表焦宏伟。公司经营范围:房屋建筑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市政工程施工(凭有效资质证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;法律、法规限制、禁止经营的除外)。
房屋建筑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市政工程施工(凭有效资质证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;法律、法规限制、禁止经营的除外)。